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2024-08-11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2024-08-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合并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第三条 业务合并比照本准则规定处理。 业务,是指企业某些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资产的组合,该组合的主要目的是为投资者提供回报或是用于降低成本及带来其他经济利益,一般是具有投入、加工处理和产出能力,能够独立计算其成本费用支出或者所产生的收入。 第四条 本准则不涉及下列企业合并: (一)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形成合营企业的企业合并; (二)仅通过合同而不是所有权份额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企业合并。
2024-07-31
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
中律网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服务仅供参考和借鉴,不构成任何法律意见或建议。我们的法律服务团队将尽最大努力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和服务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但并不能保证信息和服务的完全无误,亦不对用户使用这些信息和服务所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任何责任。
中律网提供的所有内容均不构成律师-客户关系。用户在使用我们的法律服务时,应该寻求专业律师的建议和指导,避免因自己的错误行为而导致的法律风险和损失。
中律网可能会包含第三方的链接和内容,这些链接和内容与我们无关。用户使用这些链接和内容时,需自行承担风险和责任,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
最后,我们保留随时更改或修订这些免责声明的权利。如果您在使用我们的网站时遇到任何问题或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地址:重庆市海王星科技大厦众创空间
电话:023-8825-6629
© k8凯发天生赢家 copyright 2008-2023 | 中律网保留所有权利 本站由上智科技提供k8凯发天生赢家的技术支持
使用本网站将受制于明确规定的使用条款。使用本网站即表示您同意遵守这些通用服务条款